上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再通报一批保供物资、社区团购等方面的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保供物资和社区团购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将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鸡翅过期8个月、盒饭里有寄生虫? 上海调查一批食品投诉案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居民反映,团购的套餐内有超过保质期的冷冻包装鸡翅。接报后,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图为过期冷冻鸡翅,已经过期8个月
经查,该团购商品系由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该公司向某小区销售的团购套餐共计230份,套餐内包含猪筒骨、鸡翅膀、带皮腿肉、卷心菜、土豆、洋葱。其中,60份冷冻包装鸡翅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拟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相关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涉案产品的上游供应商的违法经营行为已通报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同时,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居委会和居民了解具体诉求并组织调解,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退赔。 4月25日,上海市梅陇镇虹梅南路1781弄小区居民爆料,所发盒饭的猪肉中有寄生虫。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当天收到线索后,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舆情反映的盒饭是由上海三品香大酒店有限公司松江涞坊路店供应。该公司营业场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坊路558号1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将线索移送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目前,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续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对外发布。 近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市民投诉,反映其在某电商平台上订购的98元蔬菜礼包,收到时菜品有不新鲜、部分腐烂的情况,并认为礼包价格高于实际蔬菜价格。 
收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相关平台,在得知该蔬菜礼包是由供应商通过位于嘉定的蔬菜工厂直接发货的情况后,执法人员要求平台随机挑选部分已封装好的礼包产品,通过一镜到底的视频形式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并对相关蔬菜农产品索证索票、农残检测报告等凭证进行了检查,整体情况良好。通过进一步了解,蔬菜礼包是从工厂基地发出后送至社区点位,再由社区团长与对应小区居委志愿者协调发放时间,存在从配送到点位与实际送到居民手中一定的时间差,且当日气温近30℃,蔬菜在高温条件下易出现萎蔫失水、黄叶、烂叶的情况。同时,经执法人员核对蔬菜进销价差,发现平台对于相同商品销售利润率已低于非疫情封控时期。 经调解,平台在查看投诉人蔬菜实际情况后,对出现问题的蔬菜予以退款解决,双方达成和解。
发放的大米有强烈异味? 顾村镇:暂缓食用,已采样送检 4月27日下午,上海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就发放“问题大米”一事进行了通报。 顾村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幸福顾村”发布的通报称:4月26日下午,有市民反映顾村镇发放的第三轮第二批次免费大礼包物资中“苏星四季”品牌大米(2.5kg/袋)有强烈异味,并有生产商反映该商品涉嫌假冒其公司产品。 接报后,顾村镇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市民暂缓食用,并要求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供应商协助调查。经查,该批大米供货商系苏粮集团代工企业,但其目前无法提供该批次大米的苏粮集团授权,苏粮集团提出该供应商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另外,针对市民反映该批“苏星四季”品牌大米存在明显异味的问题,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批大米进行采样送检。 顾村镇表示,下一步,宝山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置。同时,顾村镇也将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供应物资质量的检验把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关于上海云宵食品有限公司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情况通报 4月21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市民投诉,反映其团购到“未来”牛肉,分装日期标注为2022年12月11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开展核查。 
经查,该批牛肉系上海云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企业加工的该批次牛肉的原料信息为:生产日期(原料)为2021年9月23日,保质期为2年,以及核验相关进口冷链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证明。 2022年4月11日,当事人将该批采购的原料牛肉进行切割分装后,标示分装日期为2022年12月11日,生产日期(原料)为2021年4月21日。当事人供述,由于标签喷码的电脑系统技术故障以及员工疏忽未进行出厂核验,造成标示的原料信息与分装信息和实际不符。在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前,当事人于4月13日已通过自查发现上述产品分装日期的问题,立即停止了销售,对库存产品标签进行改正。 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放行环节执行不到位,造成部分涉案食品流入市场,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从快从严查办该案。已于4月24日向该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于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市场监管、新闻坊、上观新闻(陈玺撼)、澎湃新闻(记者 邓玲玮 薛莎莎) 责任编辑:黄奕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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