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号公布一则 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例
2016年,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云南某学校退休干部肃某,长期在网络上发表反动言论。他主动联络境外敌对组织骨干成员,策划从境外购买武器,在境内招募所谓的“敢死队”,密谋实施暴力行动,并将该行动命名为“中国班加西工程”,妄图颠覆国家政权。 国家安全机关积极行动,在该案还处于犯罪策划阶段时,一举将所有涉案人员抓捕归案。肃某案的告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政治安全面临的敌情形势。 长期以来,各种敌对势力一直企图在我国制造“颜色革命”,妄图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我国政治安全面临的现实危险和长久危害。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了一批危害我政治安全的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
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我们,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必须准确把握“四大属性”,为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把握政治安全的根本性,守卫新时代国家安全的生命线。 ·把握政治安全的人民性,筑牢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 ·把握政治安全的复杂性,打好维护政治安全的持久仗。 ·把握政治安全的全局性,统筹和维护各领域安全。
如果发现了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间谍行为 该怎么办? 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举报渠道: 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 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以及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等方式。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若在境外受胁迫或受诱骗 从事间谍活动,如何处理? 对于在境外受胁迫或受诱骗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反间谍法》明确了教育挽救措施,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法律规定 自首立功的宽大政策 《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来源:人民网、青春北京、央视军事、北京日报等 见习编辑:蒸鱼 校审:神小丢 终审: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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