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市公安机关接到外卖小哥举报 称某酒店有人涉嫌吸食“笑气” 接到报案后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经证实 查获两名外省来深游客 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笑气”

警方在行动中查获的“笑气”
为弘扬社会正气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 深圳公安机关奖励这位外卖小哥 2000元人民币 
这位外卖小哥到底是如何发现 有人吸食“笑气”的呢? 他表示 当时接到了一个跑腿的单子 地点是从酒店到某垃圾处理站 但他到达酒店取货时发现 这货品“暗藏玄机”: “里面的物品很像我在培训中 看见过的笑气瓶 对方说最好找一个 偏僻的、没监控的地方把它扔掉 我感觉这事不正常” 
外卖小哥提供的订单截图
事后 外卖平台授予了该外卖小哥 “先锋骑手”称号和现金奖励 表彰他的见义勇为行为 问:“笑气”到底是什么? 答:“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它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如用于发泡奶油,因此又被称作“奶油气弹”,同时它也是一种医用麻醉剂。 “笑气”易出现在一些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被部分吸毒人员当作毒品替代品。 
“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地笑,而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 吸食“笑气”后,人的血液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容易因缺氧而出现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症状。由于快感持续时间很短,吸食者经常会反复吸入,会进一步增加缺氧窒息的风险。大量吸入“笑气”后,人会产生致幻、谵妄、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和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副作用。 
目前,“笑气”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笑气”如果不作为药品,卖家在出售时,应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需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方面取得相关部门授予的许可和资质;个人不可随意获得,否则涉嫌非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要提醒: 务必防范并远离“笑气” 不听人蛊惑,不受人引诱 除此以外 我们也要自觉抵制各类毒品 做到“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
来源:人民日报、第一现场、深圳禁毒 责任编辑:思瑞、赫兹 校审:林桂人 终审:扬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