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男生制止校园欺凌遭3名女同学辱骂围堵”事件在网上引发关注。 10月10日,有网友浏览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迎新视频时,发现疑似3名涉事女生摆造型迎新的定格画面,迅速引发网络热议。

10月12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发布情况说明:近日,网传我校迎新视频中的志愿者是前期学生纠纷相关人员。经查,视频中的学生志愿者与相关学生分属不同年级和专业,所传情况并不属实。关于此前事件,我校已发布情况通报。感谢社会关注。 
此前报道 据媒体此前报道,6月10日,一段题为“男生制止校园欺凌遭同学辱骂”的视频引发各方广泛关注。视频发布者李某曾表示,他因看到两名女生对另一名女生进行言语欺凌,便出口制止,之后有三名女生指着他进行辱骂,随后产生争执。 7月9日,北京大兴警方发布情况通报:针对6月9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因琐事纠纷情况,大兴警方接报警后,依法开展调查,对涉事学生及其同班级、同宿舍多名学生,相关辅导员、任课老师、学生家长等进行多次走访询问,并对学校监控视频进行了细致梳理查看,还原了事发起因及经过。鉴于相关情节轻微,且双方已达成和解,警方对当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已将相关情况通报校方。 
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预防校园欺凌 应做到“三不”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 法治的阳光下 让我们共同努力 对校园欺凌说不!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大兴公安、全国少工委、红星新闻、上游新闻等 责任编辑:赫兹 校审:神小丢 终审:文心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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