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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优秀团青干部赴团市委机关挂职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时间:2020-05-12 点击量:

 

团各区委,各大口团工委,各委、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各中央在沪单位团委,团市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团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团干部的综合能力,加强优秀团青干部的培养,现拟开展2020年度基层优秀团青干部赴团市委机关挂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岗位、对象要求和时间

1、挂职岗位为团市委机关内设部室、服务保护办四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岗位。

2、挂职干部应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群团工作,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经验;具有较好的口头、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社会活动组织能力;并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共青团领域个人荣誉表彰(如: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等),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获得市级及以上共青团领域集体荣誉(如:市级青年文明号号长、市级优秀青年突击队队长等),高校干部可适当放宽至校级荣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其中团干部原则上为非专职团干部。

3、挂职时间为期1年(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或1年半(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或2年(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

二、有关程序及事宜

1、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年度选派优秀团青干部赴团市委机关挂职的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认真选派品质好、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干部,把赴团市委挂职作为选拔干部和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方式。

2、基层团组织提出初步人选,报党组织同意,各单位可推荐2名人选。并请于2020年5月29日(周五)前将《2020年度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盖章后)寄送团市委组织部(请先进行《推荐表》word版邮件上传:18916875280@163.com;盖章后《推荐表》请发送传真至F:60827350,亦可PDF版发送至邮箱)。

3、团市委汇总基层团组织推报情况,讨论确定挂职干部部门及岗位安排,并向基层团组织寄发挂职干部报到通知函。

三、挂职干部管理考核

1、团市委将进一步加大基层团青干部挂职工作的管理,按照《关于工青妇机关和基层工作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沪委组〔2015〕发字9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挂职干部全职参加挂职岗位工作,日常教育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年度考核参照团市委机关干部考核办法执行。人员挂职期间转移党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按照《关于群团组织挂职、兼职干部及志愿者津贴补贴试行意见》(沪人社资〔2015〕730号)实行津贴补贴制度。

3、团市委每年将挂职干部的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向其派出单位反馈。挂职结束,团市委对挂职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挂职工作提出评语和鉴定。

4、挂职干部上岗前,团市委将安排挂职干部进行岗前培训,用人部门安排1名带教老师,对挂职干部赴机关挂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带教,在生活和成长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

四、联系方式

1、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李锦;地址邮编,东湖路17号605室,200031;电话,61690036(直线)、60827350(传真),18916875280。

2、信息查询:本通知全文和《2020年度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均可从网上下载(网址:www.shyouth.net)。

 

附件:2020年度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0年度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doc

沪团委发〔2020〕7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优秀团青干部赴团市委机关挂职工作的通知).pdf